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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博士后进站工作协议及开题工作的有关要求
2018-05-21 10:13   审核人:

各248365365.com设站单位:

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对做好学校博士后进站工作协议及开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对象

由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组织新进站博士后签订工作协议书及开题报告(学校不再下发公文统一组织)。

二、博士后工作协议签订

1.《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博士后设站单位(甲方)、合作导师(乙方)、博士后本人(丙方)三方共同签订。

2.协议中涉及科研、教学等工作任务,由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本人商定,协议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应详实、具体,同时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出站要求。

3.协议中未涉及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协议签订时间统一为博士后批准进站时间。

4.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方各留一份,并报送学校博士后办备案一份。

三、博士后进站开题报告

   1.开题要求

1)博士后在站研究课题应与设站单位科研工作紧密联系,与项目组承担的重大项目相结合,同时亦可自拟课题。

2)博士后在站研究课题应具有创新性,研究工作量要符合博士后在站期限要求。

3)博士后在站研究课题研究方法、思路等内容要认真吸取进站学术评价专家意见。

4)博士后在站研究任务的制定要符合课题研究的内容和需要,须经合作导师严格把关。

   2.开题程序

1)博士后本人与合作导师协商后,认真填写《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2)博士后合作导师对博士后本人填写的《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研究项目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与博士后本人上商定在站期间完成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要求。

3)248365365.com设站单位领导小组对博士后的《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研究项目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并送至学校博士后办进行审批,电子版发至:bsh@sjzu.edu.cn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进站工作协议书

    2.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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