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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博士后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4-28 17:32   审核人:

各有关设站单位及博士后:

为确保学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于未然,现将做好博士后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时刻注意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和各项安全防火措施,尤其是入住博士后公寓的博士后要严格遵守后勤集团和保卫处关于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用电、吸烟及乱接电源等违章行为。

入住博士后公寓的博士后应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治安、消防等各项工作,在公寓内严禁使用微波炉、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毯等电器,禁止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公寓内。公寓内家具、灯具、墙壁、电路或上下水道等损坏时,可向后勤集团公寓管理部门登记维修。

二、开展科研注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博士后在校期间开展科研工作,要注意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化学药品库、结构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管理和防护工作。

三、要注重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博士后在校和外出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如遇突发事情及时报告。博士后在校期间如遇突发事情,应及时与博士后办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13898817527

  

                                 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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